名稱保留舊事件-應用程式 (控制記錄檔達到其大小上限時的事件記錄檔行為-應用程式)
類別事件日誌服務\應用程式
描述▪ 這個原則設定可以控制記錄檔達到其大小上限時的 [事件日誌] 行為
▪ 當這個原則設定已啟用且記錄檔達到其大小上限時,新事件將無法寫入記錄檔並且遺失
  當這個原則設定已停用且記錄檔達到其大小上限時,新事件將覆寫舊事件
▪注意: 舊事件的保留與否是根據 [記錄檔已滿時自動備份] 原則設定來決定的
設定1. 執行 gpedit.msc 打開本機群組原則編輯器
2. 選擇 [電腦設定\系統管理範本\Windows 元件\事件日誌服務\應用程式] 或 [電腦設定\系統管理範本\Windows 元件\事件記錄服務\應用程式]
3. Server 2008: 在右邊窗點擊 "保留舊事件"
Server 2012/2016/2019/2022: 在右邊窗點擊 "控制記錄檔達到其大小上限時的事件記錄檔行為".
4. 選擇 "已停用", 點擊 "確定" (GCB 設定值: 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