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Computer:顯示可能不安全檔案的安全警告 - 網際網路區域 |
GPO | Internet Explorer |
類別 | 安全性網頁\網際網路區域 |
描述 | 這個原則設定可以控制當使用者嘗試開啟執行檔或其他可能不安全的檔案 (例如, 使用 [檔案總管] 從內部網路檔案共用開啟) 時, 是否顯示 [開啟檔案 - 安全性警告] 訊息. 如果您啟用這個原則設定並且將下拉式方塊設成 [啟用], 開啟這些檔案時不會有安全性警告. 如果您將下拉式方塊設成 [提示], 開啟檔案之前, 會先顯示安全性警告. 如果您停用這個原則設定, 將不會開啟這些檔案. 如果您未設定這個原則設定, 使用者可以設定電腦處理這些檔案的方式. 根據預設值, 這些檔案在限制區域中會被封鎖、在內部網路與本端電腦區域中會啟用, 而在網際網路與受信任區域中則設成提示執行. |
設定 | 1. 執行 gpedit.msc 打開本機群組原則編輯器 2. 選擇 [電腦設定\系統管理範本\Windows 元件\Internet Explorer\網際網路控制台\安全性畫面\網際網路區域] 3. 點擊 "顯示可能不安全檔案的安全警告" 4. 選擇 "啟用" 以及 "提示" 5. 點擊 "確定". |